政策法规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打造江门侨乡之都特色养老服务模式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满足我市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江门市民政局深入探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事业发展模式,借助大湾区民心相通特点,积极缓解区内养老压力,促进经贸合作发展,共同打造优质生活圈。

  一、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养老合作基础‍

  以医养结合为抓手,以打通当前康养服务发展堵点为目标,出台了《江门市推进康养服务发展若干措施》(江府办〔2020〕11号),制定了13个方面43条具体措施,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中高层次医养服务机构,积极对接“双区”老年人医养服务需求,为推进江澳养老服务合作提供保障。为落实《江门市推进康养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工作部署,出台了《江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江府办〔2022〕9号),分七章共41条,有效填补了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领域的管理政策空白,为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文件依据。2023年,推动《江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以及修订出台我市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二、支持机构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一是实行养老机构“造星”计划。2017年以来,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整改养老院安全隐患、提升服务质量。以广东省星级养老机构创建为抓手,实行养老机构“造星”计划,委托第三方机构指导养老机构改造提升。2019年度以来,全市9家养老机构获评广东省星级养老机构,其中江门市社会福利院、新会区养老中心、鹤山市幸福寿星安老之家获评省五星级养老机构。二是发展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新会区投入超过5亿元建成新会区养老中心,依托新会区中医院葵湖分院实现医养结合;江门幸福养老连锁、新希望健康产业连锁以及维达健康安养之家、颐逸养老院、侨会养老院等民办养老力量,有效增强我市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截至2023年1月末,全市正在运营的养老机构85家(公办51家、民办34家)、机构床位15245张(公办7683张、民办7562张),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点668处。‍

  三、积极对接沟通,推动项目落地。

  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我局积极对接港澳乡亲在江养老项目,就项目落地江门进行积极沟通对接,介绍养老服务扶持优惠政策等。此外,我局就国家开发银行千亿养老服务贷款项目与国家开发银行建立了沟通联络机制,深入了解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政策内容和要求,加强与市有关部门联系,积极配合国资部门,梳理物色我市项目,协助推动项目落地。‍

来源:江门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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