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湖南出台扶持养老机构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

  湖南省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扶持养老机构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发放养老机构一次性防疫补助、减免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上缴费用、减免养老机构水电费、加强一线养老服务人员关怀等四个方面,切实减轻养老机构在疫情防控中面临的阶段性困难,推动养老服务行业稳定发展。

  《措施》明确,统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福彩公益金,按封闭期内在住老人每人100元的标准,对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的民营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对民政系统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减免2022年度场地租赁、运营管理等上缴费用,免租期内的在原有期限上顺延1年。同时,各地要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等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政策,鼓励各地给予进一步减免优惠。落实对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措施》强调,要加强对疫情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养老服务人员的关心关怀,组织开展探访关爱活动,安排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等团队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帮助入住老年人及员工纾解因长期封闭出现的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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